近日,网上流传一则关于一位中国程序员的"悲伤真事",引发了广泛关注。据报道,这名程序员在国内为海外软件公司工作,但由于他在工作过程中需要使用fq工具,所以他的105.8万元工资被河北承德公安局定性为“非法收入”并被罚没。程序员称,国庆节之后他将在当地提起行政诉讼,并在网络上寻求律师的帮助。
根据程序员提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,他被认定在家中使用fq工具访问国际互联网,并在github上领取公司任务进行代码编写,同时还回答用户问题,并通过Zoom进行远程办公。公安局对他罚款200元,并没收了他的“违法所得”1058000元。
有网友提出了疑问,质疑该程序员是否涉及诈骗等犯罪行为。然而从处罚决定书上可以看出,如果真的涉及犯罪,罚款200元的处罚显然是远远不够的。
程序员使用GitHub的人太多了,除此之外还有Stack Overflow,甚至包括ChatGPT,按照上面这件事来看,是不是所有使用相关网站、软件的程序员都要被没收工资,如果是这样,那这行干脆全部封杀算了。
同时,还有很多在国外网站上发布作品的网红,最知名的比如李子柒,停更之后在国外的网站上每个月还不断能拿到收入,根据平台数据显示,李子柒在YouTube上每个月的广告收入超过78万元。
与像李子柒一样在国内上传视频到TikToker、YouTuber的网红一样,该程序员赚取的是合法的收入。根据承德公安局的处罚结论,所有的TikToker、YouTuber、X友的收入都可以被罚没(如果他们没有申请信道)。
在这个地方政府开源的时代,可以想象一下,罚没一个像李子柒这样的人,每个月都可以源源不断地产生几十万甚至近百万的收入。这样的收入足以养活好几十个“吃财政饭”的人了。多查几个使用fq工具工作的程序员或者网红,将大大缓解原本入不敷出的财政问题。
我认为使用fq工具确实是违法的,罚款200元没有问题,但是将工资定性为非法收入则存在问题。
对于承德公安局对该案的处罚决定,我想问,如果一个人每天逃票坐公交上班,他的工资是否算作非法所得?一个人凭关系进入单位,工作了几十年的薪水是否算作非法所得?法律是否高于道德,高于人类共有的同理心,高于一个人最本质的东西?
你觉得没收该程序员的收入合理吗?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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匪夷所思